考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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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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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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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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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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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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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机制及办公室(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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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领导组织不得分;办公室未配备专兼职人员扣0.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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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亳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安徽省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目标责任要求,制定创卫工作方案(0.1分);积极发挥部门职能开展创卫工作,建立工作资料台帐(0.5分),按照市创卫办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0.2分);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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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创卫工作方案,扣0.1分;因工作资料台账不完善导致在综合评估中扣分较多的,扣0.2分,直接导致我市未通过省级卫生城市综合评估的,扣0.5分;未及时按要求报送资料每次扣0.05分;未认真办结群众投诉举报,每件扣0.0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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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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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开展行业监管,按照要求组织开展相关活动(0.7分);加强信息报送工作(0.2分);加强工作督查(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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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牵头职责、未开展行业监管、未按照要求开展百日专项行动等相关活动的每次扣0.05分;按照《申博sunbet官网,申博信用网建立创卫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亳创卫办〔2021〕6号)要求,每月报送市创卫办2篇创卫工作动态信息,每少1篇扣0.002分,扣完为止;查看督查通报、图片,每月督查少于1次扣0.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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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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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本机关单位及指导下属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创卫宣传、除“四害”和食堂卫生等工作(0.2分);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创建(0.2分);开展无烟机关创建(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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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的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每季度少于1期扣0.05分,食堂管理不规范、除“四害”措施不落实,扣0.05分。(没有食堂相关不扣分);为常态化疫情防控营造健康环境,未积极申报创建卫生先进单位的,扣0.2分;未开展无烟机关创建的扣0.2分;仅完成验收申报的,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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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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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成功创建安徽省卫生城市,每单位另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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