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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申博sunbet官网,申博信用网印发亳州市“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2 00:00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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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亳州市“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18日


                                       亳州市“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发展成就
  “十二五”以来,全市上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从主要领域看:
  ——基本公共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学前教育资源有效扩大,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幼儿园538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7%,高出全省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较“十一五”末提升28.66个百分点;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全市小学、普通初中学龄儿童入学率均达到99. 6%;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9.6%;教育投入持续增加,2011年至2015年度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支出190.2亿元。
  ——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就业创业的政府责任体系、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动态帮扶机制日趋完善。到“十二五”末,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7.78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78.85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6548个,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1.66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8%以内。
  ——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各县区全部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到2015年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73万人,其中企业在职职工14.6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5.21万人;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84.7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1.91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62.8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8.9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5.88万人。全市共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90836万元,共支出189053万元。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对象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医药卫生和养老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药品价格明显下降;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群众就医日趋方便;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建立高龄津贴普惠制度,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49所,新增床位17272张,完成投资3.7亿元。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低生育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建设。以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截至2015年底,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住房)5.8万套,基本建成2万套,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9.4万套,完成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38830户。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十二五”期间,建成4家博物馆、5个公共图书馆、4个文化馆、8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272个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场馆,广播镇通率为100%、行政村村通率为99%、自然村村通率为98.9%,基本实现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乡有综合文化站。完成农村文化活动演出7000多场次,电影放映75000场次。文化项目建设逐步加强,到2015年,文化旅游入库项目45个,总投资额142亿元,其中19个项目进入省重点项目库,22个项目入选安徽省文化产业招商项目册。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全民健身活动稳步推进,建设17个社区俱乐部,各级体育社团76个;建成7个国家级全民健身广场,14个省级乡镇全民健身广场,实现乡镇体育站全覆盖。
  总体上看,我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正稳步推进,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逐年增加,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法制化程度明显提高。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计划实施,有利于我市凝聚各方力量,统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在新一轮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下,作为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我市区位条件显著改善,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善亳州市对内对外发展环境。“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有利于我市加快工业发展步伐,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业态,有利于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预计到2020年,我国健康服务业总规模将达到8万亿人民币,中医健康服务产业产值将达到3万亿人民币,为我市中医药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带来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有利于亳州市城乡经济快速成长。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民创业热情高涨,有利于促进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创新体制机制,培育发展中小微企业,全面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安徽省支持皖北加快发展“新十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利于我市推动区域合作共建,改善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医疗服务条件,强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但是我市人口基数大,底子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且脱贫攻坚任务艰巨。面对世界经济停滞不前和国内经济深度调整,我市在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过程中将会面临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建设覆盖全市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公共财政支出面临较大的压力;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快对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带来新挑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薄弱、发展相对滞后;针对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亟待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设计、财力保障、服务供给和评估监督等长效机制有待完善。诸如以上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就难以保证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全体百姓,也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还会影响我市全面建设健康养生城市奋斗目标的实现。
  综合判断,“十三五”时期,我市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因素持续增多,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正处在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抓住机遇、综合施策、统筹解决,努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奋力走在皖北振兴前列”的总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推进各领域的制度和标准建设,着力保障城乡居民基本需求、增强服务供给能力,建设“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打造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的健康养生城市夯实基础,实现全市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二节 发展原则
  ——兜住底线,引导预期。立足基本市情,把握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严格落实到位、保稳守住,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调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切实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强调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实现人人共享。
  ——统筹资源,突出重点。统筹运用各领域各层级公共资源,推进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薄弱环节、特定人群倾斜,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政府主导,多方合作。明确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主体责任,强化公共财政保障、管理运行和监督问责,形成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并提供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形成扩大供给合力。
  ——完善制度,改革增效。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法制化。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引入竞争机制,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效益和群众满意度。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深入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创新提供方式,扩大供给范围,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让全市人民过上更有保障更有尊严的幸福生活。主要目标是:
  ——体系架构基本完善。全面发展文教体卫的观念不断加强,从基本教育、医疗、就业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与福利、人口与家庭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架构,更好地相互协调相互衔接。
  ——城乡均等化加快形成。着眼强化城乡的衔接、互补,强化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薄弱地区的发展,优先推进教育、就业、卫生、社会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一体化。统筹适用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制定完善,资源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在就业制度、住房制度、教育制度、社保制度和医疗卫生制度等方面城乡一体化进程逐步加快,户口所具有的身份、待遇和等级差别逐步消除。
  ——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全面建立,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并实现动态调整,各领域建设类、管理类、服务类标准基本完善并有效实施。服务提供和享有有规可循、有责可督,基本公共服务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体制机制巩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预算约束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结构加快优化,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基本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用于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比例有所提高,重点投向脱贫攻坚、义务教育、医疗、养老保险、住房、低保、大病救助、社会救助等领域。市直部门及县区协调联动制度进一步健全,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及时跟踪重大事项推进情况,规范、协调、高效、可考核问责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主要发展指标


 

指  标

单位

2015年

2020年

指标

属性

基本公共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3.4

95

约束性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区的比例

%

50

100

约束性

基本劳动就业创业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27.8]

[15]

预期性

就业技能培训

万人次

/

[7.5]

预期性

基本社会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95

约束性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

99

约束性

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

孕产妇死亡率

/10万

18.05

<18

约束性

婴儿死亡率

8.24

<7

约束性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0.69

<7

约束性

基本社会服务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

37

45

预期性

其中: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

%

/

30

预期性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

50

预期性

基本住房保障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万套

[9.4]

[11]

约束性

农村危房改造

[39820]

[26993]

约束性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

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

万人次

/

100

预期性

文化馆(站)年服务人次

万人次

/

150

预期性

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

%

/

>99

预期性

国民综合阅读率

%

/

82

预期性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

36.2

预期性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

100

约束性

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能力

千人/年

/

5

约束性

注:[ ]为五年累计数字。

                                                 第三章 基本公共教育
  坚持教育平等和教育发展的基本目标,优化教育投资、均衡配置和高效使用公共教育资源,完善公共教育服务的配套政策,保证教育主客体身心和谐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特色发展,高等教育稳步发展,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体系。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建立完善基本公共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青少年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国民基本文化素质。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推进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加强城乡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学校规划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再优化工程,加强居民点中小学建设,适当保留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适当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试点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稳步提升教育投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宿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建立健全防止与控制学生辍学和动员辍学学生复学机制,基本消除辍学现象。继续完善并坚持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和学校结对帮扶制度,探索集团化办学、学区化联合办学模式,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向新城区和乡镇延伸,缩小校际差距,缓解择校矛盾。适当增加寄宿制学校。到2020年,全面完成1445所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造任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区全部通过国家验收;义务教育营养计划扩展到全部学生;全面提升学校软硬件办公条件,各级各类学校100%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
  鼓励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满足多元化需求、适应个性化发展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新建幼儿园、利用富余资源改扩建幼儿园、接收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资助利用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举办的具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等措施,努力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和园长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完善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政策。加快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确保每个乡镇(涉农街道)至少有1处达到省定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按照“人口集中,区域联动发展”原则办好村级幼儿园,积极推行农村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强化幼儿教师、保育员的培养培训。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资助。到2020年,实现一镇一所标准公办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
  更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和数量,指导县区制订科学的发展规划,构建多样化的高中教育发展体系。调整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合理控制学校规模。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加快优质高中建设,推进普通高中规范化建设,重点建设好一批课程改革样本学校,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和开发有特色的校本课程等为核心,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制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普通高中学校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元化。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加快提高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引导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率先从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求助供养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强职业学校建设,统筹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布点,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全市职业学校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和适当超前。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化建设工程,围绕大健康产业、农产品加工酿造、新能源和电子信息物联网等产业发展,加快特色专业建设步伐,形成系列精品课程;重点办好2—4个骨干示范专业,35—40门精品课程,创建形成“一校一品”格局。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统筹管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将技师学院在内的各类中等教育学校纳入统一招生平台,实行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分流计划。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双证互通试点规模。将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出台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在全市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全部免学费制度。积极扶持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加快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建设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推动落实校企合作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特殊教育发展,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推动各级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建立继续学习成果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促进不同类型教育之间的衔接和沟通,搭建通过各种学习途径成才的“立交桥”。统筹学历、非学历体制,以社区、农村、重点领域紧缺人才为重点,完善继续教育服务网络,鼓励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建设社区教育中心,促进老年大学等机构统筹发展。大力发展远程教育,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着力加强教育脱贫。坚持扶贫先扶智,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按照定点定向原则,努力构建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教育精准脱贫体系。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全面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和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努力办好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和远程教育。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加强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市场需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
                                           “十三五”亳州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清单

服务

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责任单位

1

义务教育免费

城乡义务教育学生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初中、特教分别不低于600元、800元、6000元

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2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改善

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地方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提供每生每年800元营养膳食补助,按照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标准对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费补助

国家试点县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试点县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给予奖励性补助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3

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小学生1000元/生年,初中生1250元/生年

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4

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市、县区财政每年单列学前教育奖补专项经费并逐年增长,引导并扶持学前教育发展。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地方政府负责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5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每生每年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照在校学生的15%确定

中央和地方财政按6:4比例分担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所有在校生(“十三五”期间对原政策范围扩面)

每生每年2000元

中央和地方财政按6:4比例分担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照在校学生的20%确定。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中央与地方财政按6:4比例分担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8

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

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免学杂费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普通高中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标准执行

由市、县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第二节 保障工程
  根据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教育体系的需要,实施一批保障工程,着力加强薄弱环节,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有效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教育发展差距。
  “双师型”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强教师教育基地和农村学校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以亳州学院为依托,建立中小学教师培训示范基地;以亳州幼师为依托,建立学前教育培训示范基地;以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为依托,联合其他职业学校,建立职业教育培训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设、提升和改造一批以初、中级技能培训为主的公共实训基地;提升教师培训基地功能水平,加强高中教师培训、学科带头人培训、名师选拔和骨干教师、教坛新星培训以及全员培训,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校(园)长培训工程。提高“双师型”专业教师比例,到2020年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为70%,高职学校达到80%。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深入实施“药都名校长”工程,培养和评选一批市级名校长和骨干校长。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营造尊师重教氛围,改进师德师风建设。
  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加快发展农村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规范有序发展民办幼儿园,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为主体、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实施城镇一区一园工程,制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各级政府要落实投入责任,市、县区从土地出让收入统筹的教育经费、教育费附加及其他地方教育附加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发展学前教育。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到2020年,城市(含县城)每3万常住人口建设至少1所不少于9个班建制的公办幼儿园,每3万人口1所公办园覆盖率达95%。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以上,努力增加省级一类幼儿园和城区公办园的数量。
  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全面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进一步优化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全力推进学校场地、校舍、教育教学装备、师资等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全力推进薄弱学校改造、食堂建设、“两热一暖一改”等工作,彻底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实现绿化、亮化、美化、硬化。将特殊教育学校纳入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完善残障学生随班就读制度,在谯城区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立随班就读的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立轻度残障学生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促进残障学生与正常学生的融合。
  中等职业学校质量提升工程。完善市级职教园区建设,提升利辛、蒙城职教园区功能,谋划和建设涡阳职教园区,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建成一批设备先进、符合教学要求、与企业对接紧密、师资配备合格、管理运行高效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争取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亳州幼师进入省重点扶持的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行列,申博sunbet官网,申博信用网学校进入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行列。
  公共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优先开发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平台网络学习空间,完成市、县、校教育网络高速互联互通工程。以“物联网”技术为基础,建设覆盖学校日常运行各个环节的高速有线、无线网络及各种智能信息终端,建立电子身份及统一认证系统。建设涵盖市内学生、教师和学校信息的教育基础数据库,实现基础数据伴随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的动态更新,实现对省以及我市县、区系统贯通。
                                                    第四章 基本劳动就业创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申博sunbet官网,申博信用网就业岗位,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贯通技能劳动者成长通道。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以职业技术院校、技师学院为骨干,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经费统筹使用,提高效率和效益。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全方位的学习资源配送体系,启动“优秀传统文化进社区,技能教育进社区”资源配送试点,强化终生职业教育理念。
  加强就业服务与平台建设。加强以就业、创业能力培养为导向的技能教育,提供专门的就业教育服务及课程学习。加强就业援助工作,大力开发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助残服务、交通协管、保洁、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大力推进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整合公共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发挥社会责任,提供残疾人就业岗位。
  加强创业平台和创业环境建设。扩大农民工、返乡人员、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重点建设青年创业园、创客空间等创业平台。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改革,清障减负做“减法”,搭台助力做“加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围绕创业环境建设,设立亳州“创业杯”赛事,促进创业项目在创新创业示范园区或开发区的落地孵化。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权益保护。全面推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员总量控制、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着力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积极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推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和企业裁员行为,推动劳动者实现更加稳定的就业。全面推进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劳动用工的动态监管。完善劳动保障“两网化”管理,推进农民工工资专户使用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信息化建设。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一体化执法和维权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处机制。
  引导劳务输出和创业就业脱贫。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创新补贴方式,确保贫困户劳动力通过技能培训至少掌握1项致富技能。引导和支持用人单位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搞好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开展劳务信息服务,搭建贫困劳动力和用人单位对接平台,建立完善输出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鼓励跨市、省外出务工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交通补助。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贫困家庭子女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实施资金补助。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领贫困群众就业增收,真正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对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优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十三五”亳州基本劳动就业创业服务清单

服务

项目

服务

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责任

单位

9

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和失业登记等服务

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

创业服务

有创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免费提供创业咨询指导、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融资服务

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亳州市中支

11

就业援助

零就业家庭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认定等服务,使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

就业见习

离校一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组织有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指导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安排带教老师,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所需资金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分担。补助标准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来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3

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城乡各类有就业创业、提升岗位技能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中高中毕业生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按规定给予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员一定生活费补贴;符合条件人员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地方政府负责,中央、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4

12333电话咨询服务

 

所有单位和个人

免费提供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事制度、人才建设、工资收入分配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及信息查询服务。地市级全覆盖,提供5*8小时人工服务和7*24小时自助语音服务,综合接通率达到80%以上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按照职能进行责任分工,中央和省、市、县同级财政予以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

劳动关系协调服务

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免费提供劳动关系政策咨询和培训、劳动用工指导、获得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劳动纠纷调解、集体协商指导等服务,推动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0%以上

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适当资助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就业人员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服务。50%以上案件在基层协调组织解决;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2%以上

市、县级政府负责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

劳动保障监察

各类工人单位和劳动者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执法维权服务。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市、县区财政分别承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第二节 保障工程
  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工程。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建立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标准化体系,统一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标识,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大力发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建立覆盖全市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网络,实现省、市、县就业信息互通共享。
  就业失业服务信息化工程。启动就业信息一体化工程建设,打造和做好“就业e站”和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建立以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载体的24小时就业信息查询服务平台。建设网上人力资源市场,开通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全面应用就业服务网上经办系统。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就业失业动态监测信息网络,完善监测企业就业岗位信息采集、统计和失业预警指标体系,开展就业需求预测和失业动态监测,适时发布就业需求和失业预警信息。
                                              第五章 基本社会保险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着力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十三五”期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8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6万人。
  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以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逐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重点提高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逐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合整合,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巩固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逐步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稳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落实居民医保政策,逐步提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到70%。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之间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措施,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医疗保障问题,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健全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调整机制。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加强工伤康复基地建设。健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适度提高待遇水平。健全失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完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增强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以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覆盖面。规范完善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积极探索建立农民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和覆盖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障机制。
  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积极推进社保改革和地方社保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实行社会保险统一经办。加强县区金保工程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强化基金监管,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专项检查,实行基金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完善基金预决算制度,提高基金监管和经办服务水平。
  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尽快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贫困地区落实力度。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十三五”亳州基本社会保险服务清单

序号

服务

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责任单位

18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提供政策咨询、开展经办管理服务,依照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中人”增发过渡性养老金

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19%(执行时间自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职工缴纳本人缴费工资的8%,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不足时由各级政府按比例分担。在规定期限内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19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提供政策咨询、开展经办管理服务,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及时参保缴费,依照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力争“十三五”末全省月平均养老金标准比“十二五”末翻一番

实施弹性多档可选择的缴费确定和增长机制。人均缴费限额为100-3000元。地方政府按照多缴多补、适当封顶原则,对不同缴费档次进行补助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财政局

2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

提供政策咨询、开展经办管理服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6.5%左右,在职职工缴纳本人应发工资的2%,已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由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补贴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21

生育保险

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

基金支付生育期间的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0.3%,企业缴费费率为0.5%,其他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费率标准确定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2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人口和城镇非就业人员)

提供政策咨询、开展经办管理服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达到50%左右

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逐步提高个人缴费占比。按国家部署逐步提高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

23

失业保险

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人员

提供政策咨询、开展经办管理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单位暂按工资总额的1%缴费(执行时间自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个人暂按本人缴费工资的0.5%缴费。在规定期限内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24

工伤保险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职工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提供政策咨询、开展经办管理服务。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医疗、康复、伤残和工亡等待遇

工伤认定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和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根据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缴费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第二节 保障工程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坚持“整合资源、适度集中”原则,加快推进市县两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改善参保缴费、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发、业务档案管理、异地就医结算等经办服务条件,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大力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技术先进、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平台。积极探索社保信息系统与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信息系统的衔接,促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构建统一、高效、安全的基本公共服务平台。依托“互联网+”,加快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移动医保就医和无卡实时结算。
                                            第六章 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
  按照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要求,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制度,完善药品安全监管服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中西医并重,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和出生人口素质。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保障流动人口享有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扎实推进影像中心和检验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开展血液核酸检测,完善无偿献血宣传服务体系。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推动建立“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工作长效机制,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内容,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和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和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疾病防治工作需要,逐步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重大疾病防控、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卫生监督、农村急救等能力建设。提高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监测、预防、控制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建立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着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健全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面实施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积极实施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加强本县区外转诊率高的病种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病种所在科室的服务能力建设,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力争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社区”的目标。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协作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大医院功能区分合理、协作配合、相互转诊的服务机制。
  加强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狠抓孕环检及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优质服务、信息化建设和“生育关怀·幸福家庭”活动。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服务工作。建立社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开展“关爱女孩”“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活动。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供监督检查频次,扩大抽检监测覆盖面,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不断提高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鼓励提供与使用中医药。完善基本药物报销办法,逐步提高实际报销水平。
  开展医疗救助脱贫。通过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健全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设施和设备配置,实施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强疾控、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提高贫困人口合规医药费用补偿比例,实行“两免两降五提高一兜底”基本医疗保障优惠政策。对贫困人口一律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赔付、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等项目。积极争取贫困地区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到2017年底,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医疗综合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贫困人口基本实现兜底保障。到2020年,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得到有效防控,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5%以上的村卫生室具有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建成县区中医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网底、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全市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十三五”亳州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清单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

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责任

单位

25

居民健康档案

城乡居民

为辖区常住人口免费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

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市卫生计生委

26

健康教育

城乡居民

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服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市卫生计生委

27

预防接种

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市卫生计生委

28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及相关人群

就诊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及时得到发现登记、报告、处理,提供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传染病报告率及报告及时率达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到100%

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市卫生计生委

29

儿童健康管理

0—6岁儿童

建立保健手册,提供新生儿访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体格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和健康指导等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0%

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市卫生计生委

30

孕产妇健康管理

孕产妇

建立保健手册,提供孕期保健、产后访视及健康指导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市卫生计生委

31

老年人健康管理

65岁及以上老年人

提供登记管理,健康危险因素调查、一般体格检查、中医体质辨识,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

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市卫生计生委

32

慢性病管理

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

提供登记管理、健康指导、定期随访和体格检查服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到60%

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市卫生计生委

33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提供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心理健康服务。在册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

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市卫生计生委

34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城乡居民

提供食品安全信息、学校卫生、非法行医信息、非法采供血信息、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等服务与指导,覆盖90%以上的乡镇

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市卫生计生委

35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提供肺结核筛查及推介转诊、入户随访、结果评估等服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90%

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市卫生计生委

36

中医药健康管理

65岁以上老人、0-6岁儿童

为老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保健指导服务,为儿童提供中医调养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逐步达到65%

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市卫生计生委

37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

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行为干预、转介治疗、督促检测服药等随访服务,目标人群随访管理率达到90%

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市卫生计生委

38

社区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

艾滋病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

为性传播高危人群提供综合干预措施。干预措施覆盖率逐步达到90%

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市卫生计生委

39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城乡计划怀孕夫妇

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

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市卫生计生委

40

疾病应急救助

在亳州境内发生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

为符合条件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报销、医疗救助等渠道支付后剩余部分,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对目标人群实现应救尽救

市级政府统筹负责,中央和省财政适当补助

 

 

 

市卫生计生委

41

基本药物制度

城乡居民

享有零差率销售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逐步提高实际报销水平,覆盖100%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

地方政府负责,中央和省财政适当补助

 

 

市卫生计生委

42

计划生育技术基本项目

育龄人群

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符合条件的再生育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十三五”时期,免费基本计划生育技术覆盖率达到100%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育龄夫妻,其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费用,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由财政承担

 

 

 

 

 

 

 

 

 

 

 

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

43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年满60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

给予奖扶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奖励金,奖励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中央和省、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共同负担

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

44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符合条件的死亡或伤残独生子女父母及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人员

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70元、340元的扶助金;给予节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二级、三级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300、200、100元,扶助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覆盖达到100%

中央和省、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共同负担

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

45

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城乡居民

对供应城乡居民的食品药品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实施风险分类管理,提高对高风险对象的监管强度

中央和省、市、县级政府共同负责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第二节 保障工程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重点改善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农村应急救治等专业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救治处置能力。加大政策培训和项目管理力度,重点做好流动人口、农村留守儿童及老年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健全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和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和水平。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服务能力,使每个县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县级中医院全部达到“二甲中医院”标准,积极争创“三级中医院”。每万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5.5张,每万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数达4人。中医医院设立独立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科室,建设“治未病”中心,完成中医药服务0-3岁儿童、65岁以上老人中医健康管理、中医健康教育和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继续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全科医生培养计划工程。切实加强中医人才培养,继续实施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等项目,适宜技术培训重点到村一级,重点对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诊疗方法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切实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建设2个国医大师工作室,争创1个全国重点中医专科。切实加强中医文化建设,开展华佗医学学术研究和传承工作,打响“华佗”品牌。到2020年,力争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有2-3名全科医生。
  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搭建市、县两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成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新农合管理、基本药物制度监管、综合卫生管理和卫生应急指挥7大应用系统,建成1条覆盖市、县区、镇、村的卫生信息专用网络。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功能,确保事项进驻率、网上办理率、限时办结率和服务满意率等四项指标均达到100%。
  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人才建设工程。开展医疗卫生人才“组团式”对口支援,建立医联体关系,签订帮扶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对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对当年取得全科医师证并签订在乡、村医疗机构服务3年以上协议的乡、村两级医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确保2020年每万常驻人口全科医师人数达到2人。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政策执行。
                                              第七章 基本社会服务
  建立完善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制度,拓展、深化和提升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对基本民生、基本权益的保障功能,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提升基本养老、防灾减灾、优抚安置、殡葬等均等化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相应的物质帮助和福利服务,着力保障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和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加快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老年福利服务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三无”、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适度提高供养标准,适时提高城乡“三无”人员供养水平。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扩大到困难老年人家庭,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加强以老年养护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重点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
  加强养老机构行业管理。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升级工作,促进养老机构安全规范发展。推进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实施,提高养老机构风险防控能力。建立便捷高效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加强社会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和行业监督管理,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运行。支持有需求的失能困难老年人实行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和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联动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规范分类施保措施,提高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等的保障水平。将专项救助逐步延伸至低保边缘家庭,重点解决其医疗、教育、临时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逐步实行诊疗费用即时救助,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加强救助能力建设,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范围、提高救助水平。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对因突发事件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及时救助,确保为临时困难群众救急救难。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引导申博sunbet官网,申博信用网社会力量开展慈善帮扶。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加强经济困难公民及特殊案件当事人法律援助,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儿童福利院、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社区儿童之家等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行“集中养育、家庭寄养、社会助养”等多元化孤儿养育方式。加强留守儿童管理救助和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提高社会福利机构收养能力。推动婚姻登记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加快实施免费地名公共服务。依托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为居民提供公益便民利民社区服务。
  提升减灾救灾服务。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应急避难场所、防灾减灾宣传、综合减灾救灾与风险管理评估信息平台等减灾服务或设施建设。逐步提高灾害救助资金补助标准。开展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和防灾减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训,切实提高城乡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灾害能力。到2020年,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及时得到初步救助,并支持后续救灾建设。
  改善优抚安置服务。坚持“普惠加优待”原则,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健全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持续提高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水平。完善优抚医疗“一站式”互联互通工作,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健全孤老优抚对象、重残退役军人集中供养制度和优抚对象轮养制度,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稳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促进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
  深化殡葬服务改革。进一步提升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为城乡生活困难家庭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免除困难家庭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大力推广绿色生态殡葬,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基本实现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全覆盖,满足城乡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到2017年,五保户免费享有基本殡葬服务;到2020年,全市所有城乡居民逐步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三五”亳州基本社会服务清单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责任

单位

46

最低生活保障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财政对困难地区适当补助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47

特困人员供养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职)、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财政对困难地区适当补助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48

医疗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对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支出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

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财政对困难地区适当补助

 

 

 

市民政局、市卫计生委、市财政局

49

临时救助

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个人对象: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为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统筹考虑其他社会救助制度保障水平,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并适时调整

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财政对困难地区适当补助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50

受灾人员救助

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

灾后12小时内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等应急救助;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及时核实本行政区域内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为因当年冬寒或者次年春荒遇到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中央和省、市、县级政府负责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51

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

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市、县级政府负责。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提供经费支持

市司法局、市财政局

52

困境儿童养育制度

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为困境儿童提供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等;各地统筹考虑困境儿童的困难类型、困难程度、致困原因,以及已经获得各项救助、福利情况等,有针对性地制定临时救助标准

县级以上政府负责,中央、省财政对孤儿、困境儿童基本保障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53

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动员群团组织开展关爱服务;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市、县级政府负责

市民政局

54

老年人福利补贴

80周岁以上老年人、6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

对贫困和低收入老人,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护理补贴;对80周岁以上的老人给予高龄津贴

市、县级政府负责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55

基本殡葬服务

执行国家殡葬政策的困难群众 

为城乡困难群众以减免费用或补贴方式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为优抚对象及城乡困难群众免费或低收费提供骨灰节地生态安葬服务;对不保留骨灰者和实行节地生态安葬者,实行生态奖补政策,并建立统一纪念设施

中央和省、市、县级政府负责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56

优待抚恤

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建立完善优抚对象待遇与贡献相一致的优抚保障体系,将优抚对象优先纳入覆盖一般群众的救助、养老、医疗、住房以及残疾人保障等各项制度体系,实现“普惠+优待”的保障模式

中央和省、市、县级政府分级负担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57

重点优抚对象集中供养

孤老优抚对象

建立完善优抚对象待遇与贡献相一致的优抚保障体系,依托优抚医院、光荣院,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实行集中供养、医疗等保障

中央和省、市、县级政府负责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58

退役军人安置

退役军人

选择自主就业的,在领取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基础上,享受扶持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其他分别采取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安置

中央和省、市、县级政府负责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第二节 保障工程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目标,力争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100%城市社区和80%以上的农村社区,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5张。积极谋划大型居住社区养老设施公建配套。建立“9055”养老服务格局,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养老机构达标建设和养老服务评估体系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末期实现全区养老机构达标。探索因地制宜发展多模式社区养老服务的格局,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扶持体系,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员队伍建设。
  救助家庭核对体系建设工程。通过资源融合,逐步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申请救助核对机构及能力建设,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程。重点建设市、县救灾应急指挥系统、救灾物资储备库及综合应急避难场所等,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和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等机制。及时开展因灾倒房重建和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孤残儿童保障服务工程。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建设,建立县区社会福利中心儿童部,配备必要的专业救治和康复设施,培养一批具有资质的孤残儿童护理员。拓展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功能,每个县区建有一所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第八章 基本住房保障
  进一步创新基本住房保障和供给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稳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受益群体覆盖范围,强化管理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城乡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实现住有所居,力争到2020年,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覆盖率达到23%以上。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优化保障性住房类别结构,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统一纳入保障范围。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坚持分散配建和集中建设相结合,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保障对象出租住房。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平台建设,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设计,全过程、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加快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进部门信息联动和数据共享,对保障对象和保障范围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机构,加强规范化管理。
  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优先改造规模大、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集中片区;稳步推进非成片棚户区、零星危旧房改造;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集中连片的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优先改造城市建成区内的城中村,逐步改造城市规划区内的城边村;推行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城中村改造方式,健全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措施,完善城中村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强化城中村改造,推动城市新型社区建设,推进城中村村民市民化。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把危房改造和农村集聚区建设结合起来,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标准,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加强资金筹措监管,落实建设基本要求,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完善档案管理和产权登记,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定脱贫。
  完善公租房管理机制。全面推进“租补分离、管办分开、租售并举”制度,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监管程序,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准入、配租、退出管理机制。强化保障性住房供给管理,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动态监管机制。鼓励建立保障性住房投资机构。研究建立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体系,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
                                       “十三五”亳州基本住房保障服务清单

服务

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责任

牵头责任

单位

59

棚户区改造

符合条件的棚户区居民

改造集中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城中村、城市危房和重点镇的棚户区。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11万套

市、县级政府加大投入,省政府给予适当资金支持,中央给予资金补助,企业安排一定的资金,住户承担一部分住房改善费用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

60

农村危房改造

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1.5倍的农户

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2463户

省政府负总责,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省、市、县区财政视情况给予资金支持与个人自筹等相结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

61

公共租赁住房

应年满18周岁,住房、收入、财产等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方式实施保障。稳步推进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常住人口全覆盖

市、县级政府负责,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省政府给予资金支持,中央给予资金补助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

                                               第二节 保障工程
  住房质量提升工程。注重项目科学合理选址和配套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建设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配套设施。注重单体工程采光、日照、通风、隔声等功能性设计,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要求。推进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建设,逐步提高绿色建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比重。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等强制性标准。不断优化保障性住房标准化设计,适度增加迷你公寓、高层次人才住房、适应“二孩”政策等户型结构,不断完善建筑工业化等新技术应用,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整体质量。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惠民工程。整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清单,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规划。完善公建配套,改造提升配套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增设电子防护系统等技防设施,完善楼宇安全系统等。整治改造居住小区道路、游园、公共场所增设无障碍通道等设施,加大改造“适老化”设施等。
  住房信息动态监测工程。建立全市范围的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对内实现数据共享、市区两级住房保障工作全过程互联互通,对外全面提升住房保障分配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强国土资源、人口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民政等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享渠道,建立住房保障领域的大数据库,实现动态监督。健全保障性住房投资运营和准入退出管理机制。
                                               第九章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满足城乡居民精神文化需求的要求,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扩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
                                                  第一节 重点任务
  推进公益性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公共文化场馆向全社会免费开放,广泛开展送戏送电影下乡、送戏进敬老院文艺演出等活动,唱响《药都欢歌》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抓好县域特色文化建设,新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和博物馆,推进建设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突出公共文化的地域特色,充分展示药都文化魅力。建立完善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着力提升广播影视服务。加强农村基层广播电视和无线发射台站建设,推进全市广播“村村通”工程实现村通率达100%的目标任务。加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电影数字放映,鼓励电影企业深入社区、厂矿等开展公益放映活动。
  着力加强新闻出版服务。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阅读活动,逐步扩大基本免费或低收费阅读服务范围。进一步完善农家书屋建设、管理、使用等各项制度,逐步扩大数字化升级数量和范围,2020年实现农家书屋数字化升级率80%。加强城乡阅报栏(屏)建设,建立出版物更新补充机制。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农村和中小城市出版发行网点。
  积极开展群众体育。大力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健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的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城市社区15分钟体育健身圈、健身步道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档升级。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健全全民健身组织服务体系,扶持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健身站(点)建设。推动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加强学生体质监测,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三五”亳州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清单

序号

服务

项目

服务

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

责任

牵头责任

单位

62

读书看报

城乡居民

  1. 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不少于0.6册(件),县级公共图书馆总藏量不少于20万册。
  2. 建立县乡图书总分馆制,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图书不少于3000册,流动图书不少于1000册,年新增图书不少于200种。
  3. 中心村农民文化乐园图书室(农家书屋)配备图书不少于1200种、1500册,每年更新出版物不低于100册。大力推进数字农家书屋建设
  4. 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中央和省、市、县级政府按比例共同负担

市文化旅游局、市财政局

63

收听广播

城乡居民

  1. 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
  2. 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

中央和省、市、县级政府按比例共同负责

市文化旅游局、市财政局

64

观看电视

城乡居民

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

中央和省、市、县级政府按比例共同负责

市文化旅游局、市财政局

65

观赏电影

农村居民为主;中小学生

  1. 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
  2. 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中央和省、市、县级政府按比例共同负担

市文化旅游局、市财政局

66

送地方戏

农村居民为主

采取政府购买等方式,每年每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演出不少于5场,每年每个行政村送戏曲等文艺演出不少于1场

省、市、县级政府共同负担

市文化旅游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67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城乡居民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科技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错时开放时间不低于总开放时间的1/3

中央、省、市、县级政府按比例共同负担

市文化旅游局、市财政局

68

参观文化遗产

城乡居民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化遗产日免费参观

省、市、县级政府分别负担

市文化旅游局、市财政局

69

公益性流动文化服务

城乡居民

为县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配备1辆流动文化车,用于图书借阅、文艺演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服务

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财政适当补助

市文化旅游局、市财政局

70

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开放

城乡居民

公共体育场馆每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用于提供体育及相关服务的面积比例不低于60%,全年举办的活动中体育类活动次数不得低于总活动次数的60%

中央、省、市、县级政府共同负责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71

全民健身服务

城乡居民

免费提供科学健身指导、群众健身活动和比赛、科学健身知识服务;免费提供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

中央、省、市、县级政府共同负责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72

法治文化建设

城乡居民

  1. 打造一批户外法治文化景观,借助城市景观建设,建设一批“法治走廊”、“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等。
  2. 建立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依托各地图书馆、文化馆(站)、社区文化中心、农家书屋、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和各类廉政文化基地,构建覆盖全市惠及全民的法治文化公共服务体系。
  3. 每年通过新闻媒体、新型媒体、户外公益广告等开展不同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法治文化传播工程

省、市、县级政府共同负担

 

 

 

 

 

市司法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第二节 保障工程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升级步伐,所有文化馆、图书馆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水平,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中心)、农民文化乐园、城市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继续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和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应急广播体系(村村响)、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农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等建设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完善公共场所网络接入和WIFI服务。认真开展全国公共文化示范项目创建工作。
  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工程。支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地方性文化标志、名镇名村保护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市级非遗传习基地申报、评审、公示工作。认真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积极开展华佗五禽戏推广普及工程,扩大文化影响力。完成曹操八角台遗址公园项目和观音山汉墓遗址公园建设工程;完成亳州市博物馆新馆、亳州大剧院建设工程;完成北关历史街区精品旅游线路建设工作。
  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工程。建设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重点加强县级公共体育场所建设,全力推动“五个一”工程(一个田径场、一个综合体育健身馆、一个中型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一个游泳池或室外篮球场)。在住宅区建设规划和已建成小区改造时合理布局体育设施,在新建、改建、扩建公园时建设体育设施和场地,新建小区健身场地要求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推广拆装式游泳池、多功能运动场等新型设施场地,力争在“十三五”末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平方米以上。
  全民健身服务水平提升工程。依托高校、业余体校、体育单项协会、俱乐部等建立培训基地,力争到“十三五”末,社会体育指导员每万人拥有14个以上。逐步实现全市晨晚练辅导站、社区服务中心、各级体育协会、公共体育设施等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全覆盖。拓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鼓励群众增加健身消费。
  文化服务队伍培养工程。加强基层尤其是农村文化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继续实施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文化工作者专项支持计划,鼓励市、县区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专业人员通过挂职、结对帮扶等形式,到基层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以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主要孵化培训平台,在全市深入实施民间文艺团队“孵化计划”和文化馆(站)专业人才“走基层、结对子”包片辅导计划。到2020年,全市品牌文化团队达到30支,每个村(社区)业余文艺团队不少于1支。
  第十章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加快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实施残疾人保障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残疾人康复托养体系、教育和就业帮扶体系,繁荣针对残疾人的公共文化产品,进一步提升我市残疾人保障水平和服务效能,推进残疾人奔小康进程。
                                                第一节 重点任务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落实和完善贫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政府补贴政策,提高残疾人参保率和待遇水平。对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贫困残疾人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应缴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在将重性精神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基础上,对仍有困难的给予救助。逐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费用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逐步增加工伤保险医疗职业康复项目。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可以提前5年发放养老金。建立残疾人生活保障制度,着力解决好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做好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救助。建立农村残疾人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开展整村推进残疾人脱贫工作。逐步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基本医疗救助制度为基础,康复医疗救助制度和就业促进制度为补充,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制度和社会互助制度、社区服务保障为配套的残疾人帮扶体系,实现残疾人生活水平的稳定提高。
  改善残疾人基本服务。建立健全以专业康复和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和重点康复工程,建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保障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免费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增加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提供生活费和交通费补助。对不能在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上门、社区教育等形式实施义务教育。加强针对盲人和聋人特殊需求的公共文化服务。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公共设施设备和信息交流无障碍。为贫困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有条件的县区为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
  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继续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大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力度。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发挥医疗机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作用。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内容。探索建立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鼓励公益性岗位工作优先安置残疾人,确保政府开发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不低于10%比例安排残疾人。加大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奖励力度,对用人单位按其实际安排的残疾人人数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制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办法。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帮助安排经营场所、提供启动资金支持。
  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健全发现报告、应急处置、帮扶干预机制,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
                                          “十三五”亳州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服务

项目

服务

对象

服务指导标准

支出

责任

牵头责任

单位

73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

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

具有亳州市户籍,低保内持有二代残疾人证、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四级以上(含四级)残疾人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二代残疾人证,一、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不分城乡每人每月给予60元护理补贴。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有条件的县区可根据残疾人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

中央、省、市、县级财政共同负担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

74

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

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经个人申请,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按其补助标准的30%增发保障金

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市民政局、市残联

75

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

灵活就业

贫困残疾人

对申报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城乡家庭困难残疾人,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综合补贴。其中,对盲人按摩企业为从业残疾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对个人缴纳的部分给予50%的补贴

市、县级政府负责,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残联

76

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

残疾人

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为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每年对各县区布置的年度任务额度中的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数量不得低于20%

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省级财政给予资金支持、个人自筹等相结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残联

77

残疾人康复

0-18岁

残疾儿童、

精神残疾人

落实省级民生工程中贫困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1000元的药费补助;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和康复率。到202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及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80%以上

省、市、县财政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市残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

78

残疾人托养服务

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

支持日间照料机构和专业托养服务机构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市、县政府负责,中央、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市残联、市财政局

79

残疾人教育

残疾儿童、青少年

逐步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对残疾儿童普惠性学前教育予以资助;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予以补助。高中阶段教育学费、杂费、课本费免费。实现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资助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中央、省及地方财政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残联

80

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城乡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愿望和需求的残疾人

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免费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享有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免费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享有就业信息发布、残疾人职业培训等服务。每年向有就业需求、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条件的残疾人免费提供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力争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农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

地方财政负责,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市残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农委

81

残疾人文化体育

残疾人

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普遍设立盲人阅览室,配置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大字读物及有关阅读设备,提供无障碍数字阅读和社会教育等服务;推动市级广播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继续推进影视作品和电视作品加配字幕;创作并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方法和项目;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

地方财政负责,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市残联、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

82

无障碍环境支持

残疾人、老年人等

市县全面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逐步推进村镇无障碍建设;加快政府网站完成无障碍改造,鼓励支持服务残疾人的电子产品、移动应用软件(APP)、软件等开发应用

地方财政负责,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信委、市残联

                                                   第二节 保障工程
  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市、县专业康复机构建设,支持县区建设一批残疾人康复设施。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术,健全低视力康复工作网络,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完善聋儿康复网络。依靠疾控、民政等部门对精神病进行防治康复工作,对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防治康复。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性专业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将符合居家托养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服务范围。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改扩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配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加强县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维权和信访工作机制推进工程。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残疾人信访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要素保障
  加强用地保障。结合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趋势,对土地供给进行前瞻规划,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用地。新建居住区要按相关规定,完善基本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并在合理服务半径内尽量集中安排。加强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批后监管,全面规范土地管理。
  增强资金保障。明确保障工程和《清单》项目支持责任,确保服务项目和标准落实到位。重点支持薄弱领域和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积极运用财政贴息、奖励、竞争性分配等方式,撬动社会资金用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有效融资形式,拓宽政府筹资渠道,增加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投入。对医院、学校、保障性住房等建筑质量实行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
  强化人口支撑。大力引导高校毕业生、外来人员在亳州就业,积极吸引外出就学、就业人员返乡创业就业。加大人才培训,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相关学科专业,扩大专业服务和管理人才培养规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实施城市带动农村的人才对口支持政策,引导人才向基层和贫困地区流动。探索公立与非公立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对非公立机构的人才培养、培训和进修给予支持。提升基层人员能力,完善基层人员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障等激励政策,鼓励教师、医护人员等下乡。推动基层公共服务队伍轮训,继续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计划教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工作。
                                            第二节 优化发展环境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强政府自身诚信建设,以政府的诚信施政,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服务体系发展,维护信息主体权益。积极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思想解放,更新观念,发扬顾全大局、感恩奉献的精神风貌,树立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宽广胸怀,大力弘扬“崇尚创新、宽容失败、敢闯敢干、自强不息”的创新创业文化,塑造亳州开放包容的观念、文化和品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开放包容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各类经济主体、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以包容的胸怀支持企业发展,牢固树立“企业无小事”的观念,优化经济发展软实力,努力打造投资的热土和创业的乐园,形成创新的源泉充分涌流和创业激情竞相迸发的局面。
  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促进作用,认真履行如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不断提升服务效率、质量和水平。践行艰苦奋斗精神,严控行政成本,打造简朴政府,树立执政公正廉洁、政务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廉洁氛围。
                                               第三节 促进公平共享
  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一体化。顺应城乡发展、劳动力流动和人口迁徙趋势,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涉及公共服务的各类规划,要贯彻“区域覆盖、制度统筹”原则要求,以服务半径、服务人口为基本依据,打破城乡界限,统筹空间布局,制定实施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衔接。鼓励县区开展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改革试点,有条件的县区可率先把农村居民纳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暂不具备条件的要预留制度对接空间。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包括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流动服务等手段,促进农村共享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制定并推行各类机构服务项目及其规范标准,提高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加大对县级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和公共资源配置力度,健全完善各项扶持政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投资项目优先倾斜,切实改善民生工程设施条件。
  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加快建立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结合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与户口性质相脱离,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分阶段、有重点地纳入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
  建立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协调机制。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各县区政府间的沟通,推动相关制度、规定衔接,做好投资、财税、土地和人口等政策的配套协调。健全市、县区政府为主、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着力加强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统筹职能。适应区域一体化发展要求,完善现有各类区域协调机制,强化其促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协作、资源共享、制度对接作用。
                                              第四节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统筹。本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是落实的责任主体。要加强规划衔接,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专项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约束性指标的衔接,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对主要指标应当设置年度目标,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动员全社会参与。加强规划宣传,健全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市民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程度和透明度。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让申博sunbet官网,申博信用网的社会公众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促进规划有效实施,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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