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司法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实施部门 |
抽查事项 |
发起方式 |
抽查主体(层级) |
抽查 对象 |
抽查基数和比例 |
抽查 时间 |
备注 |
1 |
2024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不定向抽查 |
公共法律服务科 |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情况;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
市级统一组织发起 |
市级司法行政部门 |
2023年12月31日前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
全市共52家,抽查比例50%,抽查26家。 |
4月1日至10月31日前 |
|
2 |
2024年度司法鉴定机构不定向抽查 |
公共法律服务科 |
司法鉴定机构法定设立条件情况;执业、内部管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
市级统一组织发起 |
市级司法行政部门 |
全市司法鉴定机构。 |
全市共5家,抽查比例90%,抽查4家。 |
4月1日至10月31日前 |
|
3 |
2024年度公证机构不定向抽查 |
公共法律服务科 |
公证机构法定设立条件情况;公证机构执行应当报批或备案事项情况;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公证质量的监控情况;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
市级统一组织发起 |
市级司法行政部门 |
全市公证机构 |
全市共4家,抽查比例90%,抽查3家。 |
4月1日至10月31日前 |
|
4 |
2024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定向抽查 |
公共法律服务科 |
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核准、注销登记的监管;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变更核准、注销登记的监管。
|
市级统一组织发起 |
市级司法行政部门 |
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 |
全市共69家,抽查比例30%,抽查21家。 |
4月1日至10月31日前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