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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21年全市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3月30日
2021年亳州市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新型农机经营主体作用,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聚焦聚力乡村振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各县区主要农作物农机作业托管服务面积达到95%以上。
(二)各县区2019年和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区主要农作物试点开展全程农事托管服务。
二、实施内容
(一)主要农作物在耕、种、收三个环节开展农机作业托管服务。
(二)2019年和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的主要农作物,在农资供应、耕、种、管、收、售等六个环节开展全程农事托管服务。
三、实施主体
(一)各县区以村为单位,由镇村负责组织协调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共同参与。
(二)各县区以镇为单位,2019年和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区主要农作物实行全程农事托管服务,成立全程农事托管服务联合体,负责组织协调村集体经济组织、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机服务组织、植保组织、粮食收储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
四、实施步骤
(一)2021年午季农机作业托管指导性实施步骤。
1.各县、区政府制定2021年整体工作方案(包括全程农事托管方案),及时宣传动员,4月5日前完成。
2.乡镇、村协助并监督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及经纪人与服务对象签订作业协议,5月6日前完成。
3.午季作业机具准备,作业托管网格落实,5月25日前完成。
4.作业实施,6月20日前完成。
5.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工作验收,8月15日前完成。
(二)2021年秋季农机作业托管和全程农事托管服务指导性实施步骤。
1.各县、区政府8月中旬启动秋季农机作业托管和全程农事托管工作,8月31日前完成。
2.乡镇、村协助并监督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及经纪人与服务对象签订作业协议,全程农事托管服务的村签订农事托管协议。镇全程农事托管联合体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种肥供应企业、植保服务组织、粮食收储企业和金融机构等要明确职责,签订协议,9月10日前完成。
3.秋季作业机具准备,作业托管网格落实,9月20日完成。
4.作业实施,10月31日前完成。
5.农机作业托管和全程农事托管服务工作验收,12月15日前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把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抓好落实。要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奖补资金,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把握时间节点,做好专题培训、核查摸底、协议签订及履行、奖补兑现、督查验收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工作数字化管理水平,减少验收环节,支持参与作业托管的农机加装智能终端监管系统。
(二)加大宣传力度。农机作业托管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动员会、“村村通”广播、宣传车、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提升广大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大力推广农机托管服务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确保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注重分类指导。各县、区政府要成立农机作业托管服务指导组织,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实行精准对接服务,引导有用机需求缺口的种植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与当地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直接对接;引进的外地作业机械,可以由跨区作业经纪人与服务农户直接对接;其余散户由村民组与农机专业合作社直接对接。农机专业合作社应进村逐户签订托管协议,也可以村民组为单位统一签订协议,对于外出务工等不在家农户,可委托代签,但统一签订协议或者代签的必须确保每户知情、同意。
(四)强化督查落实。市政府把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县、区政府年度考核,对各县区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和暗访。各县区也要加大对乡镇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工作的督查指导,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年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工作任务。
(五)切实做好全程农事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做好2019年和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的全程农事托管服务工作,重点做好农资供应、耕、种、管、收、售六个环节,确保完成全程农事托管服务试点工作任务,积极打造全程农事托管模式典型,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进我市全程农事托管服务工作。
附件:亳州市2021年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工作指导性任务序时进度表
附件
亳州市2021年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工作指导性任务序时进度表
序号
实施步骤
具体实施内容
完成时限
1
各县、区政府制定2021年整体工作方案,及时宣传动员。
各县、区政府制定整体工作方案(包括全程农事托管方案),安排部署农机作业托管工作,及时开展宣传动员。
4月5日前完成
2
乡镇、村协助并监督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及经纪人与服务对象签订作业协议。
一、乡镇安排部署农机托管工作。
二、村成立作业托管工作组,明确组成人员,划分管理区域,明确管理职责;宣传作业托管政策。
三、乡镇、村完成各类参与托管农业机械及配套机具统计并纳入相应农机作业合作社管理。
四、村与农机专业合作社签订协议,明确农机作业服务内容、质量标准等。
五、乡镇、村协助农机专业合作社与村民组或农户签订作业托管合同(协议),明确农机作业服务项目内容、服务面积、作业质量标准、作业服务价格等。
5月6日前完成
3
午季作业机具准备,作业托管网格落实。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按照作业托管合同(协议),准备机械。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明确作业服务地块、内容,做到人、地、机三落实。
三、汇总整理村作业托管工作组、托管机械、作业机手及作业地块面积等信息,形成管理网格并及时公开。
5月25日前完成
4
作业实施。
一、村作业托管工作组监督作业落实情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乡镇政府对作业托管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三、县区政府对乡镇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6月20日前完成
5
午季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工作验收。
一、乡镇开展作业托管服务工作验收。
二、县区政府组织抽查并验收。
三、县区政府上报作业托管落实情况总结报告。
8月15日前完成
6
各县、区政府8月中旬启动秋季农机作业托管和全程农事托管工作。
各县、区政府安排部署秋季农机作业托管和全程农事托管工作。
8月31日前完成
7
乡镇、村协助并监督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及经纪人与服务对象签订作业协议,全程农事托管服务的村签订农事托管协议。镇全程农事托管联合体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种肥供应企业、植保服务组织、粮食收储企业和金融机构等要明确职责,签订协议。
一、乡镇安排部署托管工作。
二、村成立作业托管工作组,明确组成人员,划分管理区域,明确管理职责;宣传作业托管政策。
三、乡镇、村完成各类参与托管农业机械及配套机具统计,并纳入相应农机作业合作社管理。
四、村与农机专业合作社签订协议,明确作业服务内容、质量标准等。
五、乡镇、村协助农机专业合作社与村民组或农户签订作业托管合同(协议),全程农事托管服务的村签订农事托管协议,明确农机作业服务项目内容、服务面积、作业质量标准、作业服务价格等。
六、全程农事托管联合体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种肥供应企业、植保服务组织、粮食收储企业和金融机构等明确职责,签订协议。
9月10日前完成
8
秋季作业机具准备,作业托管网格落实。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按照作业托管合同(协议)准备机械。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明确作业服务地块、内容,做到人、地、机三落实。
三、汇总整理村作业托管工作组、托管机械、作业机手及作业地块面积等信息,形成管理网格并及时公开。
9月20日完成
9
作业实施。
一、镇村管理工作组监督作业落实情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各县、区政府对乡镇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10月31日前完成
10
农机作业托管和全程农事托管服务工作验收。
一、乡镇开展作业托管服务及全程农事托管服务工作验收。
二、各县、区政府组织抽查并验收。
三、各县、区政府上报作业托管及全程农事托管服务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报告。
12月1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