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博sunbet官网,申博信用网

当前位置: 网站申博sunbet官网,申博信用网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政府办 > 生态环境信息发布
索引号: 11341600728524325W/202403-00030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信息发布
发布机构: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环境质量月报2024年2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5 发布日期: 2024-03-15
索引号: 11341600728524325W/202403-00030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信息发布
发布机构: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环境质量月报2024年2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5
发布日期: 2024-03-15
亳州市环境质量月报2024年2月
发布时间:2024-03-15 17:00 信息来源: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亳州市环境质量月报

2024年2

一、地表水

“十四五”期间,全市共设置地表水国控评价、考核断面13个,实测13个断面,国控断面采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反馈的月度融合数据。水质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全市13个国控断面(点位)中,水质类别为Ⅱ类7个,占53.8%;Ⅲ类6个,占46.2 %

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亳州市共监测3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即涡北水厂(地下水)、一水厂(地下水)、亳州市调蓄水库(地表水)。地表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63项;地下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常规指标39项。

   本月全市3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总量465.5228万吨。亳州市涡北水厂水源地取水总量为75.54万吨,受地质原因影响氟化物和钠分别超标0.19倍和0.995倍;一水厂水源地取水总量为0.05万吨,受地质原因影响钠超标0.75倍;亳州市调蓄水库水源地取水总量为389.9328万吨,全部达标,水量达标率为100%

三、空气

亳州市共监测3个国控空气站点,空气环境质量评价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和细颗粒物。

我市国控站点PM10浓度均值为89.7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均值为64.6微克/立方米。2月份共29天,其中,优8天,良12天,轻度污染5天,中度污染3天,重度污染1天,优良率为69.0%

附录

一、地表水评价项目及标准

采用单因子类别法判定水质类别,指标选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数以外的21项指标。水质超标率和超标倍数的计算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1  断面(测点)水质定性评价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Ⅰ~Ⅱ类水质

Ⅲ类水质

良好

Ⅳ类水质

轻度污染

Ⅴ类水质

中度污染

劣Ⅴ类水质

重度污染

2  河流、流域(水系)水质定性评价分级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Ⅰ~Ⅲ类水质比例≥90%

75%≤Ⅰ~Ⅲ类水质比例<90%

良好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劣Ⅴ类水质比例<20%

轻度污染

Ⅰ~Ⅲ类水质比例<75%,且≤20%劣Ⅴ类水质比例<40%

中度污染

Ⅰ~Ⅲ类水质比例<60%,且劣Ⅴ类水质比例≥40%

重度污染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评价标准

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评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为达标限值;地下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水质标准为达标限值。

若某水源当月监测指标评价结果均达标,则该水源该月水质达标。若某水源当月监测指标中,有一项指标不达标,则该水源该月水质不达标。

三、环境空气评价项目及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进行,六项污染物浓度限值如下表所示:

3  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一级

二级

SO2

年平均

20

60

μg/m3

24 小时平均

50

150

1 小时平均

150

500

NO2

年平均

40

40

μg/m3

24 小时平均

80

80

1 小时平均

200

200

CO

24 小时平均

4

4

mg/m3

1 小时平均

10

10

O3

8 小时平均

100

160

μg/m3

1 小时平均

160

200

PM10

 年平均

40

70

μg/m3

24 小时平均

50

150

PM2.5

 年平均

15

35

μg/m3

24 小时平均

35

75

2)城市O3日最大8小时浓度的统计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有关要求进行统计,即采用点位平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