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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205-00149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政策问答《亳州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27 发布日期: 2022-05-27
咨询机构: 市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0558-5527719
政策问答《亳州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5-27 15:08 信息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政策问答《亳州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一、为何要编制《亳州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答:切实做好突发性洪水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使城市内涝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亳州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哪些依据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徽省防汛抗旱纪律》《亳州市城市防洪规划》《亳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亳州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都有哪些

答: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城区范围内突发性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水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台风暴雨、内涝引起的供水危机以及由台风、洪水引发的城市防洪设施损害、供水水质污染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亳州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有哪些

答: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市长

第一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亳州军分区战建处处长,武警亳州支队支队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统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气象局、市住房发展中心、亳州军分区、武警亳州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亳州广播电视台、城建集团、交控集团、文旅集团、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铁塔公司、亳州火车站、高铁站、各相关保险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

五、亳州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哪

答:市城市防指办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具体承担市城市防指日常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必要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市城市防指办公室应急电话:05585996156

六、亳州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有哪些

答:分析研判城市汛情、雨情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及时向市城市防指汇报;建议启动、变更、终止应急响应。

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联络市城市防指正副总指挥和成员;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市城市防指的各项决策和指示,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市城市防指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城市内涝预警级别有哪几级

答:城市内涝蓝色预警(IV级):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市内涝黄色预警(III级):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市内涝橙色预警(II级):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市内涝红色预警(I级):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或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八、防汛物资如何储备

答: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各成员单位、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要根据救灾需要和具体情况,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创新物资储备方式,做好防汛物资协议产能储备,切实保障防大汛、抢大险需要。

九、如何开展业务培训

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城市防指每年汛前应至少组织一次防汛业务培训。市城市防指负责市直成员单位抢险人员的培训;各县区防指负责本级成员单位及街道办事处抢险人员的培训。

十、汛后如何善后处置

答: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所需资金由市和各县区财政部门负责安排。

十一、如何奖励与责任追究

答: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扬和奖励;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二、《亳州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由哪个单位发布

答: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十三、《亳州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什么时间实施

答:2022518日发布之日起实施。

 

 

联系人:亳州市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排水科科长(高级工程师) 景立功

联系电话:5527719
邮箱:bzszjl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