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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自11月25日起,安徽省决定调整公立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我市将同步执行新的核酸检测价格。
此次调整旨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大局。价格调整后,单人单检价格不超过14元/人次,多人混检价格不超过2.6元/人次。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单纯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或一般诊疗费。
据了解,我市医疗保障部门将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加强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将加强核酸检测技术指导、质量监管和服务管理。 (记者 吴宛谕 通讯员 杨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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