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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出台了《亳州市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方案》,为全市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导和理论支撑。
《方案》指出,推进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的重要体现。湿地在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协调的原则,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方案》明确,应充分做好湿地资源的实地调查,组织专家组对湿地保护小区选址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调查结果,划定各湿地保护小区范围,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在湿地保护小区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技术的成熟性、可行性、可靠性,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多方利益,建立共管共建工作机制,确保湿地保护小区建设的质量和成效。
《方案》强调,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湿地保护小区的建设管理责任,建立湿地保护小区巡护工作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严厉打击湿地保护小区范围内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在各湿地保护小区内设立界桩及湿地永久性标牌,明确保护小区范围和警示标语;要大力开展湿地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促使公民遵守湿地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湿地保护意识。(记者 汝平 通讯员 周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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