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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按照全省统一规定,从10月1日起,市域内7种疾病在省属三级医院就医将不再需要转诊备案。
据了解,这7种疾病分别为肾衰竭、肝衰竭、垂体腺瘤、主动脉夹层(A型)、颈静脉孔区肿瘤、帕金森、大面积烧伤(多处三度烧伤)。10月1日起,这些疾病在省立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5家省属三级医院就医将无需转诊备案。同时还将执行参保地二级和县级医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符合基本医保按病种分组付费政策的,可继续执行;到省外就医的,继续执行原转诊异地就医备案及医保报销政策。(记者 刘景侠 通讯员 李秀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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