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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公职人员:
国家公职人员应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社会公德,积极做电动三轮车治理工作的实践者、倡导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此,我们倡议:
一、遵章守法,做治理工作的实践者。在市中心城区不驾驶、不乘坐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燃油三轮车以及不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内以电力驱动的四轮车;主动处置在用电动三轮车,不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公共场所。
二、以身作则,做治理工作的倡导者。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治理工作的示范者和文明交通的排头兵。从自身做起并宣传带动家人、朋友遵守电动三轮车治理规定,共同营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积极参与,做治理工作的传播者。选择绿色出行方式,提醒亲朋好友树立文明交通意识,做文明交通的宣传员。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驾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亳州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亳州市公安局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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