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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为进一步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亳人员排查管理工作,请14日内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提前向所在村(居)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并在抵亳后尽快且不超过6小时,向所在村(居)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对核酸检测异常或有发热、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亳人员,要立即报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所有在亳单位都要落实好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本单位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对拒不报告、不执行各级政府依法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纪依规从严处理。
联系电话:谯城区5117828,涡阳县7214786,蒙城县7681769,利辛县8816126,亳州高新区5995055。(记者 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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