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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环境监测站、市气象局及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预测预报,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市空气质量于12月29日凌晨逐渐好转,符合预警解除条件。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于12月29日9时解除我市12月23日22时启动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预警解除后,各建筑工地仍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渣土车、商砼车严格执行城市禁限行区规定。
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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