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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前十个月,我市累计为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45492.23万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据了解,为严格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信心,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我市从2020年2月至12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免征政策。2020年2月至6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截至10月底,已累计减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45492.23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43355.17万元,失业保险1354.51万元,工伤保险783.55万元。(杨海龙 记者 刘心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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