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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项目合同及履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项目合同及履约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众监督,推进监管工作阳光运行。
明确公开范围。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采购的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主要条款、履约以及有关变更信息,均要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行业监管部门指定发布公告的省级及以上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公开。
压实工作责任。招标采购人落实交易项目合同及履约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交易项目合同及履约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公开,确保交易项目合同及履约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强化督查考核。市公管局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抽查、牵头有关部门开展标后履约现场暗访督查等形式,采用书面函告招标采购人或下发《督办通知单》督促限期整改等措施,对交易项目合同及履约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度效能考核,影响年度省对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移交有关部门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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