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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谯城区印发《亳州市谯城区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倡导厉行勤俭节约的接待新机制。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严肃接待纪律。谯城区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印发了《亳州市谯城区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共六章二十六条,明确公务接待应坚持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总额管理,总量控制。接待对象应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也可以根据需要协助安排,餐费由接待对象支付。确因工作需要,经接待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安排接待对象用餐一次,用餐标准不得突破150元/每人/每天。同时对陪餐人数也作出了限定,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务接待费用支付应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的规定,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与施行,对机关单位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李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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