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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服务”协同工作如何开展?服务质量如何评价?标准来了!日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组织编制的“互联网+政务服务”4项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据悉,这4项地方标准分别为:DB 34/T3557-2019《“互联网+政务服务”协同工作规范》、DB 34/T3556-2019《“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质量评价指南》、DB 34/T3558-2019《“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DB 34/T3559-2019《“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质量评价方式及等级划分方法》。
自2014年12月以来,我市建成“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截至目前,累计受理群众办事申请2571.00万件、办结2533.90万件,群众满意率99.9%,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为推进政务服务改革的“亳州模式”标准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把健全完善规范化服务标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着重从协同工作规范、服务质量评价指南、服务质量评价指标、服务质量评价方式及等级划分四个方面入手,撰写、制定了4项地方标准。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4项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利于推动我市政务服务规范化、科学化,对于推动我市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该局将继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持续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亳州样板。(翁挡挡 记者 李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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