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搜索
站群搜索
信件标题
|
出让土地到期后,后续手续怎么做? | |||
信件来源
|
市民论坛 |
来信时间
|
2021-04-19 09:08:18 | |
信件内容
|
我单位取得的土地,使用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至2023年底。请问,后续我们需要做哪些手续,是申请延期还是不需要申请,如果需要申请的话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谢谢! | |||
办理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办理时间
|
2021-04-20 08:40:44 | |
回复内容
|
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对你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根据土地用途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处理,如土地用途为住宅,则使用权到期后自动延续;如土地用途为住宅以外的其它用途,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的,则要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前提出申请,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办理不动产登记。 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您再次登陆网站留言或者拨打12345市长热线。 | |||
评价结果
|
满意 |
评价时间
|
2021-04-20 08:40:44 | |
办理状态
|
办结 |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