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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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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小区筹备业主委员会应办理什么手续? | |||
信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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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论坛 |
来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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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9 08:21:58 | |
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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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小区筹备业主委员会,应该办理哪些申请,审批,向哪个政府部门提出申请? 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 |||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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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发展中心 |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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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5 09:39:51 | |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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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尊敬的业主: 您好! 1、小区首届业委会应通过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及召开,《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有详细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占了整整一章,内容和流程较多,建议您上网查看,详细内容在第二章 第十六条等。 2、原业主委会换届的,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组织换届选举;逾期仍未组织的,可以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此复,如有疑问,欢迎电话联系市住房发展中心物业科联系,电话:0558-5529966,相关工作人员会向您详细进行解读。 欢迎您再次登陆网站留言或者拨打12345市长热线。 | |||
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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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评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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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5 09:42:00 | |
办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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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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