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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部门:市档案局 市档案馆
征集开始日期:2022-05-11 09:36
征集结束日期:2022-07-30 09:36
状态: 已经结束
为进一步挖掘我市悠久历史文化资源,传承历史记忆,坚定文化自信,助力文化旅游强市建设,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热烈氛围。亳州市档案局、亳州市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开展民间档案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记录和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前,亳州各个历史时期政权机构的官方文书等档案资料(如:御旨、诏书、手谕、奏折、公报、告示、嘉奖令、委任状等)。
2.记录和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亳州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重要工程的档案资料(如:文件、讲话稿、书信、题词、回忆录、书刊、照片、印章、音像资料等)。
3.记录和反映各个历史时期亳州城乡建设、自然生态、风景名胜等方面的档案资料(如:反映小区、街巷的变化和个人居住条件、环境变化的各类文字、照片、音像资料等)。
4.记录和反映各个历史时期亳州社会风俗特点的档案资料(如:衣物、饰品、餐具、账本、粮票、结婚证、家谱、契约、牌匾、玩具、交通工具、通讯产品等)。
5.记述和反映亳州社会各行各业变化的档案资料(如:日记、书信、回忆录、合同、协议、证书、照片、音像资料等;新兴行业、知名企业的简史、照片、证书、商标等;民族宗教领域的度牒、寺庙名录等;个人所从事职业的相关档案亦可提供)。
二、征集方式
1.捐赠:所有者将自己保管的具有历史价值意义的档案捐赠给档案馆。
2.寄存:所有者不愿意捐赠,但由于保管条件差可能损毁的,可采取寄存的方式交市档案馆代为保管,寄存服务免费,其档案所有权不变。
3.收购:对所有人愿意出售的珍贵档案,经协商或有关方面鉴定评估后,进行有偿收购。
4.复制: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孤本,征得所有者同意后,可由市档案馆对原件进行仿真复制,并将原件奉还本人。
凡以捐赠、寄存、收购、复制方式提供档案的,由亳州市档案局、亳州市档案馆颁发荣誉证书,对捐赠档案者给予适当奖励。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面谈、政府门户网站征集渠道等方式,与亳州市档案局、亳州市档案馆联系。
联 系 人:来清华、訾慧灵
联系电话:0558—5555682、5126035
手机(微信):13956712275
电子邮箱:bzswbdak@126.com(来件请标注“民间档案征集”)
亳州市档案局
亳州市档案馆
2022年5月10日
亳州市档案局、亳州市档案馆通过市政府网站、市档案馆网站等,于2022年5月10日—7月30日,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民间档案。共征集文书、照片、实物档案等130件。
亳州市档案局
亳州市档案馆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