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21年亳州市初始创业补贴、初始创业投资补贴、创新创业人才奖励申报工作启动。申请者只需要提供企业正常经营的证明就可以申请初始创业补贴。如果申请初始创业投资补贴,则需要提供购买设备的发票。
据了解,这三项补贴的申请标准如下:初始创业补贴为2016年6月17日以后,在我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连续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创业者。其中,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一性补贴5000元,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一次性补贴3000元,其他人员一次性补贴2000元。
初始创业投资补贴为2016年6月17日以后,初始创业投资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固定资金投入10万元以上、正常经营连续6个月以上且照章纳税的创业者,按固定资金投入的1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创新创业人才奖为2016年6月17日以后,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利用自己的科技成果、技术来我市创办、参股企业,且企业转化单项成果的产品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创业者,按照销售收入的10%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流程为申请人向所在县区创业办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等待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即可。(赵静 记者 刘心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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