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关键环节改革,持续破解改革中的堵点问题,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四化并举”分级分类管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流程最优、时限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好的审批服务。截至目前,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共受理项目1515个,已办结1295个,办理审批事项3.66万个,各阶段审批事项在限定时限内办结率达98%。
一是审批事项规范化。按照“能简则简”原则,精简各类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审批、许可、备案等事项,实现“多证合一”,现已完成三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任务,审批事项从改革前72项优化至20项,精简69.4%。
二是审批时限可控化。对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内部流转,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由改革前308个工作日减至7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由改革前245个工作日减至55个工作日、小型工业类项目减至15个工作日。
三是审批流程重塑化。再造审批流程,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扩大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的事项范围,合并管理内容相近的审批事项,实行“统一收件、同时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四是审批服务集成化。构建“一个窗口”集成服务模式,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整合入驻发改、自然资源规划、住建、人防等16个审批部门和公用服务企业,组建专职代办队伍,实行“一对一”对接和“保姆式”服务,为企业提供从立项到竣工验收阶段所有审批业务的代办服务。截至目前已为1300余家企业提供9000余次代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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