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实体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持续优服务、稳增长、促转型,努力营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安徽省委、省政府决定,面向全省企业实施“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即组织千名机关干部,深入千家企业,送新发展理念、送支持政策、送创新项目、送生产要素,服务实体经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确保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3月21日下午,亳州首例宣判的涉黑案件在涡阳法院下达判决书。被告人陈明、代玉华等8人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诈骗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十一年不等,并处罚金1.5万元至10万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明、代玉华等8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让被害人签订明显不利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或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偿还”虚高借款,多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索他人财物;为强索非法债务,采取暴力、胁迫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上述各被告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涡阳县委、县政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推动综合治理,保持依法严惩高压态势,着力深挖彻查,相继打掉了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犯罪团伙。在侦办此案过程中,涡阳县政法各机关通力配合,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强有力的专案组,严格遵照涉黑案件办理的程序规定,公安机关缜密侦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审判机关依法审理,为该案的成功办理提供了坚强保障。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涡阳法院宣判的首例涉黑犯罪案件,也是亳州市首例公开宣判的涉黑案件。涡阳县政法各单位、各界群众及被告人亲属共70余人旁听了庭审宣判。该案庭审和宣判实况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截至判决之日,点播观众达33.5万人次。(海超 李庆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